第十一章 房遗爱与李恪(1 / 2)

大唐盗帅 盗帅二代 1948 字 10天前

武媚娘一句简单的话,让杜荷恍然大悟。

他在政治上的敏感度比不上武媚娘,但并非是政治场上的白痴,什么都不懂,听武媚娘如此一说,也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蠢了,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会想的那么复杂?

长孙无忌依仗《律礼》,重振雄风。他虽然是诸臣之首,可身系所有职位都是闲职,没有实际权力。没有实际权力,也就意味着,无事可做,平时没有什么立功,表现的机会。

《律礼》是长孙无忌,继《贞观律》之后,最大的动作。只要有个风吹草动,长孙无忌是决计不可能坐视不理的。

就算杜荷不修改《律礼》,只要涉及入《律礼》中去,就会触及长孙无忌。

自己完全没有必要将矛头指向长孙无忌,只要撇去《律礼》,将自己的思想总结归纳,另成一书,与长孙无忌打擂台战。这样照样能够达到与长孙无忌对战的效果。与此同时,还能免去,刻意制造内部争斗的嫌疑。

李世民是赏罚分明的君王,之所以《律礼》会受到朝野的重视,实因《律礼》的存在,利于大唐王朝的发展。然而杜荷所编写的新书,集合了上千年,封建社会的精髓,论高明奥妙,更在《律礼》之上。就算这时,与长孙无忌撞车,引发出了不小的动荡,李世民又怎会多加怪罪?

一边是刻意以《律礼》去找长孙无忌的麻烦,一边是以胜过《律礼》的书籍,等着长孙无忌来找麻烦。

两者都只有一个可能,引发一场针对大唐未来制度的无硝烟战争。

同样的结果,但前者将自己陷入不利之境,后者却是化被动为主动,反客为主。

正如武媚娘所说,无意与有意是两码子事情。

杜荷笑着一拍手道:“就是这样,媚娘实在高明,长孙老狐狸,这次可是要郁闷死了。”

武媚娘道:“想要让那老狐狸,更加的郁闷,相公不如来个以退为进,先将编写好的新书让皇上过目,先交个底,然后就等长孙无忌出招了……”

杜荷心领神会,更是得意,心道:“有个未来女皇充当军师,这感觉就是不一样……”

想着,目光却往下落在了那高耸的山峰上,意念横生,“嘿嘿”一笑,“夫人,又帮了为夫大忙了,就让为夫好好犒赏,鞠躬尽瘁……”

武媚娘自然听出了话中的寓意,对于这男女之的鱼水之乐,她比起长乐、李雪雁来要开放的多,媚眼儿飘飘,已然如水如泥……夜就是如此过去。

杜荷也依照武媚娘的建议,重新修改,将《律礼》彻底舍去,另成一书。

由于有了心得,这新书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以著成,书中将他根据千年封建社会的经验为主,长孙无忌《律礼》中的不足与能够让人转控制的律法漏洞为辅,形成了全新的一书。

杜荷并没有给书命名,揣着这本新成的书,入宫面圣去了。

**********长安。

房遗爱离开了军营,打算返回公主府。

如杜荷一样,现在的房遗爱已经成家立业,不与房玄龄住在一起了。

他是家中二子,家业继承有他大哥房遗直,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大多都是靠他打拼回来的。

比之历史上的那个房遗爱,现在的他毫无疑问的要幸福许多。

不过也不是每个公主都如长乐那样通情达理的,虽然现在房遗爱的妻子城阳公主也是一个体贴贤惠的女子,但与长乐还是没法想比。当初长乐嫁给杜荷的时候,拒绝了李世民赏赐的公主府,直接嫁入了杜荷的家里。然而房遗爱却如寻常驸马一样,如同入赘般的,住在公主府里。

这走到半路,迎面却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俊哥儿……”来人二十出头,是一位身量挺拔修长的英武男子,一件华贵的暗花青色绸衫穿出了飘逸的风采。

房遗爱看着来人,面上也是一喜道:“为德兄……”来人正是李世民的三子,吴王李恪。

房遗爱因为名气不佳,在杜荷未改变之前,朋友极少,李恪恰是其中之一。

原因无他,正是因为武艺之故。

李恪是李世民爱子,一般来说,皇子一但成年,就会被派到封地,不得长驻京畿。但李世民有一个习惯,但凡他欣赏的爱子都会放在身旁好好的培养,比如说现在的李泰,就是因为对他异常偏爱,特许他特许“不之官”。

李恪也有这个待遇,他早以成年,但李世民一直将他留在身旁,直到贞观十一年,才正式让李恪之官。在此之前,除了贞观七年,在齐州之官一年之外。李恪都是在长安混迹的。

吴王府与房玄龄的府邸同一条街,李恪文武双全,文韬武略,弓马骑射都有涉猎,经常召集一票人外出狩猎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