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般,那些原本又握紧了手中刀剑的祭司们便又开始游移不定起来。
老头素来惜命,虽然已经活了那么多年,但明显活的不是他想过的日子,眼瞧着自己想过的日子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再这个当口用自己的性命来赌?
可是,总是这样僵持也不是个办法,先机已经被抢掉,总不见得到最后还要被人挟持吧?
老头有些不甘心。
然而,他还没有不甘心完,就见一个带着面具的白袍祭司,抱起那个装着圣水的大瓮,就狠狠地往地上砸去,众人还来不及阻止,就听“哗啦”一声,大瓮是被砸了个稀巴烂,里面的圣泉水却没有一滴溅落地面,全都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给托了起来,慢慢的凝聚,越聚越小,最后居然化作了一颗米粒大小的血珠,悬浮在半空,阳光照在上面,居然红的叫人觉得刺目。
那祭司抬手,一把抽掉自己脸上的面具,露出来一张青年的脸,正是斐鉴。
瞧见那一张脸,这周围所有的祭司却都懵了,许久,方才有一人打破这死寂,怯怯的喊了一声:“……城主?”
斐鉴点点头,说:“我是。”
他这一声我是话音还未落,这祭台上的祭司便全都跪下了,局面变的简直不要太快。
说真的,我都有点心疼老头了,他培养了一辈子,没能培养出自己的死忠粉,倒是培养出了一群城主的死忠粉,还天天叫那群死忠粉对着城主的雕像膜拜,这不,见到了真人,也都一秒钟膜拜了。谁来管你这个导师是不是还被苦逼的钉在地上?
斐鉴没有去管那群跪了的祭司,也没有在意底下那些早已经石化的城民,他只是托着那颗血珠,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到老头的面前,脸上带着笑,说道:“这么多年你还是不肯安分。当初教你逃了,本君之所以封了雍城就是因为你,没想到……你就这么不甘寂寞?”
我刚想说,斐鉴你出现了就先把我从这堆柴火上面放下来,便听见了他这一番话,险些没崩住自己的表情,就他刚刚说的这台词,怎么听起来那么霸道总裁?
老头看见斐鉴走过来,激动地就连声音都在发颤,他说道:“城主大人……你终于回来了,树下等了你几千年!”
斐鉴听见这一句话,不由得冷笑了一声,说道:“哦?这么忠心?”
老头赶紧道:“属下对您的忠心,天地可鉴,日月可表!”
斐鉴盯着他看,看了许久,方才说道:“是么?那你可比狗要忠心的多了。只不过,我要是你,一定不希望我还能回来。因为,我回来之后,最想杀的人,就是你。”
我被老头的这一番表忠心和斐鉴突如其来的变成城主“恢复记忆”给弄懵了,然而,更加叫人懵的事情还在后面。几道劲风扫过,绑住我的绳子总算全断了,我赶紧离开那一堆柴,毕竟是高危物品,能远离当然是好的。只是,我才跳下来,一回头瞧见刮那几道劲风的人,顿时就不好了,愣了半天,才憋出来一句:“……伯父?”
身形勉强算是半透明的林贤冲我点点头,喊了声:“阿瑰。”
我懵了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说道:“你这是那一半的元神……?”
当初他将一半元神拿来自爆了,还剩下一半用来护着心脏,只是不论如何,哪怕那元神是个齐全的,也不可能这样实在吧!
虽然他现在是半透明,但夏照临当元神的时候,也还是面目模糊呢,哪有他现在这么清楚的!
林贤说:“找回了一点自己的东西,现在不像之前那么虚弱了。”
我愣了愣,说道:“什么东西?”
林贤走到斐鉴身边,伸出手指触了触那滴漂浮着的血珠,那滴血珠一瞬间便融进了他的元神中,消失不见。
我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不知道。
林贤淡淡道:“三千年前的东西了,原以为找不回来了,没想到还有这个机会。”
老头一眼眼见他半透明的面孔,原本还一脸的表忠心的神色,瞬间便骇的呲目欲裂,就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你……怎么是你!你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还在?”
林贤微微一笑,说:“没死干净,你看见我,高不高兴?”
高兴个屁!
别说高兴了,老头简直就要一口气厥过去。
林贤半蹲下来,看着那老头的眼睛,认真的道:“当初的事情,你还记着吗?毕竟过了三千年,沧海桑田都变了几变。我想你应该记不大清楚了。不过没关系,我记着就好。需不需要帮你回忆回忆?
那个时候,你把我关在那间屋子里,用带利齿的手铐放干了我的血,然后你说,像我这样的人,活着就是在浪费,现在终于要死了,不如就帮帮我,让我不那么浪费。所以,你就剥掉了我的皮,剃掉了我的骨肉,来帮你延年。
你记不住那些,是因为疼不在你的身上。不过没有关系,我当时很疼,所以我可以记得很牢。你呀,知不知道,我究竟有多想杀你?”
老头在地上,拼命想要往后退,奈何被浮荒钉着,是在动弹不得,只好说道:“你的仇人不止我一个……”
林贤点点头,说:“对,不止你一个,只不过其他人都已经死了。因为报应,他们死了以后什么也不会留下。甚至不能回归大道,等待下一个轮回的新生。所以,现在还在苟延残喘的,就只剩下你一个了。把你留到最后,你高不高兴?”
老头哆哆嗦嗦,已经吓得连话都说不齐全了。有些人就是这样,杀人的时候不觉得害怕,但是若是被自己杀死的人重新出现了……
为什么人会害怕鬼?
因为但凡你做的所有事情,鬼都知道。一个活人也许很难要一个活人的命,但是如果真的有鬼,而那个鬼不巧又和你有仇,那么你的命,就好像绑了一个炸弹,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取走了。
活见鬼这种事情,不论心理素质多强悍,都能被吓个半死。
“你……你要,要做什么……”
林贤说:“吃下去的东西要你呕出来固然恶心,但是吐总得给我吐出来,还有你身上的这张皮,扒了衣服瞧一瞧,有多少都是我的呢?你留着我的脸,留了那么多年,天天都对着看,又是打算干什么呢?难不成你以为,到时候换上了,你就能变成我了?”
老头说不出话来,林贤叹了口气,说:“真是傻孩子。当初是我脾气好,还以为人人皆可度。现在看来,有些人,本身便配不上我的包容。”
翻译一下,这句话大概可以简要理解为:上辈子我要给你脸,你非不要。这辈子再想来跟我要脸?做梦去吧!
该说的都说的差不多了,林贤重新站直了身体,半透明的手指屈指一弹,便见那老头一阵抽搐,身上就好像东西蒸发一般,慢慢浮上来一层淡绯色的水汽,那层水汽一浮出来,便似能够自己找主人一般,融进了林贤的元神中去。林贤看了一眼斐鉴,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虽然并不能够真的触碰到。
他道:“我不能动手,你来吧。但凡是我的东西,不要留在别人的身上。”
哪怕是不要了,他的还是他的,什么时候轮得到别人来偷抢。
斐鉴沉默了片刻,方才道:“你……你不要看。”
林贤忍不住微微的笑了,叹了一声道:“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