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2 / 2)

全民大学霸 神经有病 3104 字 1个月前

打拼之后他才明白,自己想的太多,最后,还是在父母的帮助下,他才进入到现在的公司。在六朝古都的某一家私人公司当白领,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拿着一份饿不死自己的工资。对于未来,对于前途,他早已没有信心。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们这些普通人,是属于那些幸运儿,那些二代们,也是属于那些天赋超绝之人的,他们这些人,只能在泥潭中打滚,看不到出路。

当身边一起出来的朋友因为运气,因为机遇,因为家庭获取成功的时候,他却依然在为了生存拼搏。

说实话,自从毕业之后,他已经很少登陆班级群。很长时间,班级群也没有人发言,大家仿佛都沉默了下来,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了。只有一些较为成功的人,才会在群里打趣,在群里谈天说地。当他们离开之后,群里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邹凯也在想,其他同学是不是也在经历跟自己同样的事情,为了明天,为了未来而打拼,或者,因为看不到希望而颓废?是否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蹒跚中行走?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很长很长时间没有主动联系曾经一起生活的同学,曾经的室友。当他们为了生活努力的时候,维系在身上的感情早已慢慢变淡。

所幸,还是有些人没有忘记他们,想要尽力维系原本的感情。不管是为了显摆也好,不管是为了证明自己比其他人强也罢,甚至是为了一些龌龊的想法,依然是他们,联系了本来就平淡的关系。

中秋节之前,原本平静的群里突然沸腾起来,有一位同学发起了聚会通知。

离校一年,原本的感情还没有变淡,再加上大家都在蹒跚中前行,这个提议获得了许多人的支持。尤其是其中一些混的不错的,他们直接大手一挥,将吃住的花销全都包了。等吃完之后,大家还可以到学校转转,看看学弟学妹们。

本来,邹凯不愿意过去,虽然他现在的城市距离玉兰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他同样不太愿意回去。当其他同学开始展露头角的时候,一事无成的他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同学,他只想在角落中舔舐伤口。

在经过同学们的几次邀请之后,他才勉强答应下来,不只是他,其他人也都是如此,于是,这次演变成了整个班级的大聚会。

不知道谁在后面行动,将已经分散在天南地比的同学全都邀请了过来,希望可以来一次大聚会。时间,就放在了中秋节之后。

打扮整齐,背着自己的小包,带上耳机,邹凯走出租住的房间。跟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室友打个招呼,推门走了出去。

门外,是繁华的大都市,经过几年的发展,古都愈加繁华,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林立,人们穿梭在其中,享受着城市的繁华。

然而,听着歌曲的邹凯只觉得孤独,只觉得失落。不管这个城市多么繁华,也不管这个城市多么热闹,却注定不属于他,对于城市来说,他只是一个过客,只是一个柳絮,风一吹,就会四散而去,自己,在这个城市中没有根。

也许,打拼多年之后,自己或许能够在这里找到根吧!

邹凯苦涩一笑,曾经的自己多么意气风发,多么自豪而骄傲,那个站在楼顶大声喊出自己会成为世界之王的男人,自己会走上成功的男人只留在了记忆之中,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为了生活而打拼,为了生存而努力的普通青年。

正想着,手机传来了震动,接通之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老大,你出门了没?你那边到咱们这里可还有两个多小时,你可千万别迟到了!”

是魏枫,四年的寝室好友,也是让他愿意参加同学聚会的原因。当年的四人寝室,也只剩下他跟魏枫两人坚持到了最后,一个早就出国留学,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一位早已名满天下,是这颗星球上最有影响力的百人之一,他们,跟自己早已不是一个级别的人物。

也只有魏枫,两人像是飘零的柳絮,在寒风中取暖。

“我已经出门,大概一个多小时就能到,考虑我的话,还不如考虑一下你自己,你丫跑到天海,赶过来比我慢多了!”

魏枫得意一笑:“我可不像你,你那边离得近,高铁就能到,我这边直接打飞的过去,保证比你快。不说了,我先登机,到地方之后再好好叙叙!”

邹凯点了点头:“行,一会见!”

将手机放进口袋,邹凯轻轻一笑。不管如何,身边总有陪伴自己的人。

第1032章 毕业之后的再聚(中)

满全楼,玉兰市一家不算顶尖,却也算是三星拔尖,四星将将的酒店,一顿饭虽然不像五星酒店那么夸张,却也不算便宜。基本上普通人吃一顿饭的话,一千多还是要花的。

玉兰工业大学的学生聚会就放在这里,来到酒店门口,邹凯才发现,已经来了许多同学。

有以前熟悉的,也有比较陌生的。

大学确实是一个学校,却跟原本的中学,小学不同。大学之前,即便是关系最浅的学生,基本上相互还算认识,进入大学之后,社团活动,寝室之间组成了一个个小圈子。除非是性格比较活跃,亦或者是班干部之类,否则的话,一般学生可能连同学的名字都说不全。

邹凯也是如此,大学前期跟同寝室的室友到处瞎混,后期参加一些活动,努力学习,为自己增加荣誉,自然忽略了班级的学生,很多人他只觉得面熟,至于让他叫出对方的名字,基本上没有可能。

他曾经就看过一个笑话,一个骗子,专门混入那些同学聚会之中,冒充同学跟那些所为的同学进行诈骗。有趣的是,这些骗术通常都会成功才,大部分人相信他们是原本的同学,根本没有怀疑。

不得不说,同学之间的关系确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牢固。

还好,邹凯虽然不能说自己全部认识,最起码大部分人还是认识他的,见到他来之后,很热情的打了个招呼。

“邹凯同学,你今天来的可不早,一会都要迟到了!”

正想着,一位面容白皙,身着西装的青年走到他身边,打趣的说道。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王平生。

说起王平生,他应该是这一届学生中混的最好的,倒不是他的成绩多好,多么有才华,而是他的家世好。父母开办了一家公司,这几年公司越来越大,总资产基本上过亿。

有这么一家公司,王平生自然不需要跟其他人一样找工作,毕业之后就进入到父母的公司,从经理开始,一路走了上去,最近据说已经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开始掌握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

平常出入各种高档酒店,出门就是宝马奔驰代步,因为混的不错,他也是群里比较活跃的人之一。

邹凯微微一笑:“王总算是半个主人,自然不敢跟王总比早!”

王平生哈哈一笑:“是啊,我在玉兰,算是离学校最近,倒是沾了点便宜。大家从天南海北赶过来,肯定会有早有晚,不管怎么样,来了就好,同学们已经在酒店里面等着,进去聊!”

邹凯点了点头:“那行,我先去了!”

在王平生身边,还站着其他几位同学,那些都是跟王平生玩的比较好的同学,跟他们点过头之后,开始进入酒店。

在这个过程中,很少有人主动跟他打招呼,人生就是如此,有人成功,有人失败,也有人平庸。平庸者追逐成功者,至于那些失败者,很少有人理会。

在其他人眼中,邹凯不算是失败者,也不是成功者,就算是巴结他,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如此一来,何必要跟他浪费口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