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我不需要(1 / 2)

墨斯年哪能不记得呢,那滋味至今难忘。

高三,叶子清知道墨斯年每天中午都不会去食堂吃饭,午休都是坐在教室里作者习题。

看似这么无趣又没点兴趣爱好的人,有时候她都不记得她是喜欢着墨斯年什么。

后来总结了一点,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又去的灵魂万里挑一。

她有趣,墨斯年好看,这简直就是绝配。

叶子清星期五这天提前一个小时起床,在案板上准备着专门为墨斯年做的寿司。

她不会做那些精美绝伦的特色菜品,有时候会本作到连面都煮不熟。

有一次她突发奇想来炒菜,锅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直接炸了,煤气灶冒着熊熊烈火,一时间懵了。

火势肉眼可见的速度正在往周围扩延,她站在原处,不知道该怎么办。

锅里原本的胡萝卜和茄子也统统落在地面上,被深色的老抽染得识不出原样来,空气中也夹杂着钢丝的腐朽和酱醋味,难闻至极。

后来还是隔壁一大爷发现,才把火势给控制住。

所以她才选择做寿司,方便。

更重要一点就是,学校校门口有专门卖寿司的小摊,经过她这两年多来几乎是每天一顿,准时准点守在摊贩小车边上,看卖寿司老板娘做,基本的步骤也是学会了的。

买了食材后,叶子清一顿作弄,鸡还没来得及打鸣,她就已经大功告成了。

把十二块寿司完整地放在她的粉丝保温盒里,又回到床上补了半个小时觉,才去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