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抓虫的少女(2 / 2)

火星少年 听星语 3315 字 3天前

应该是被自己脑子里,突然生出的奇怪想法,给吓到了。

我咋又想歪了呢。

难道是因为刚刚的噩梦,造成的连带后遗症。

他和佳祁之间的关系,很深厚。

因为双方父母的熟识,两家经常互相走动。

两个人从小到大,相识了十多年。说句青梅竹马一点不过分。

彼此之间,谁在小时候尿过几次床,或许对方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结果随着年龄的增长,可能是因为彼此之间的过于熟稔,反而渐渐产生了些距离。

不过这距离,一大半是楚凌宇自己造成的。

想到这里,楚凌宇抬起双手,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颊。

思维飘散的脑袋,顿时清醒了几分。

“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那一夜,我伤害了你;那一夜,你满脸泪水……”

随后,故意忘却不好回忆的楚凌宇,哼着小曲,

穿过那两排“豢养”着各种稀有昆虫的玻璃柜,走进卫生间洗漱。

他万万没想到,梦中的不幸已经结束。

现实中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楚凌宇用冷水洗了把脸,顿时觉得精神好多了。

今天可是高一暑假,假期的第一天。

不用早起上课的日子,原本该是很美妙的。

可惜美中不足,做了一个极令人扫兴的噩梦。

如果说做的是一个被女人吃掉的噩梦,也就算了。

说不定还会很舒服。

偏偏是梦到一只吃人的大虫子,那种在獠牙下骨肉分离的滋味,

即使只是发生在梦中,也不好受。

是不是因为我天天跟虫子打交道,落下了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心理阴影?

不可能。

我楚凌宇,从小到大就没怕过虫子。

父母是鼎鼎有名的生物学家,家里也饲养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昆虫。

我对虫子远超常人的热爱,怎么会怕呢?

真是见鬼了!

那些说什么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绝对都是骗人之语。

楚凌宇撇了撇嘴,瞄了下墙上的钟,时间不早了。

已是早上八点半。

昨天貌似和佳祁约好了,九点钟一起去图书馆看书。

住在隔壁小区的她,估计现在,已经快到公寓楼下了吧。

每次都是她主动来找自己。

我都有几年,没去过她家了?

好像十四岁后,就再没去过了。

佳祁和她父母,也没再邀请过自己。

也许是因为,大家都已不是小孩子吧。

随随便便进别个女孩子的闺房,万一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岂不是要尬到友尽。

不过,好像佳祁到自己家,从来没有那种忌讳。

瘦瘦的少年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副仿佛纵欲过度的糟糕脸色,不由抽搐了一下嘴角。

——都怪那个噩梦!

他已可以预见,无所畏惧的佳祁进门后,看见他反常脸色的第一个反应。

肯定跟以前一样,马上化身小警犬,迅速抽着鼻子,大大咧咧冲进自己的卧室。

一旦被她抓到任何可能存在的“罪迹”,那冷笑和白眼能把楚凌宇嘲到地里。

简直是冤家啊!

别看佳祁那丫头,这几年身姿抽条了,长得越来越清纯可爱。

只有和她一起从小长大的楚凌宇,才真正知晓少女的“骚操作”有多少。

特别是在自己父母离家之后,这丫头的嚣张行径,似乎有变本加厉的趋势。

感觉都快把和她同龄的楚凌宇,当作儿子一样“严加管教”了。

简直是让楚凌宇苦不堪言。

都怪自己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

随随便便就把自个儿孩子抛下不管,自顾潇洒地一走了之。

说起来,那都已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情。

自家那对同为生物学家的双亲,不知怎地。

突然就接受了,来自某个神秘科研机构的特别邀请。

飞往亚马逊,一去不回。

据父母临走前透露的起因,是因为在半年前,

那个神秘机构的某支生物考察队,于亚马逊丛林的一次正常的科学考察活动中,

意外地在一块有着4000年历史的白蚁丘里,发现了一只活了300岁的白蚁蚁后!

从小对生物知识耳濡目染的楚凌宇,自然知道,

现今有完整记录的蚁后寿命,最长寿的那只,也就堪堪活了30年。

寿命达到了300岁的白蚁蚁后?

那可是现有发现中,最长寿蚂蚁的十倍寿龄!

而且那只已存在了300年的蚁后,至今还活着!

关于亚马逊丛林的那块白蚁丘,楚凌宇在书上看到过相关的介绍。

准确地说,那里不应该称呼为“丘”。说是“山”都显得过于小气了。

那片有着数亿白蚁巢穴存在的地方,占地面积足有一个英国那么大!

是连白蚁的天敌食蚁兽,都不敢轻易跨入的生物禁区。

而白蚁蚁后,这种一个蚂蚁族群的领袖。

科学家们几乎很难找到,足够安全妥善的接触办法。

无法对蚁后进行人工饲养,也难以对其进行跟踪采集讯息。

所以即使是专攻蚂蚁的生物学家,在白蚁蚁后的生物调研上,也几乎一直是空白的领域。

也难怪自己身为生物学家的父母,在听到这个消息时,表现出了极度的震惊和兴奋!

毕竟在地球上,人类所能发现的,可以活上几百年的昆虫,根本没有!

17年的金蝉,30年的蚁后。这些为人所知的虫子,已是长寿昆虫里的佼佼者。

而人类自己的寿命,也不过短短数十载。

大家形容某物长寿时,都喜欢说“千年王八万年龟”。

但有案记载的,地球上最长寿的陆龟,也就存活了300余年。

这已经算得上是很厉害了。

而现在,有人跟你说,发现了一只蚂蚁,竟也活了300年。

而且那只蚂蚁还没死,还没到它寿命的极限。

换你是不是也得嘴巴张得跟鲸鱼一样,恨不得一口吞下面前的桌子。

所以作为生物学狂热者的凌宇父母,自然就像去朝圣一样,欣欣而往。

然后这一年来,他们便像人间蒸发了般,再没有一点音讯传回来。

还好爸妈在风急火燎地赶往南美前,还记得给他留了一笔不薄的积蓄。

否则楚凌宇不是早早饿死在家中,就是在腆脸入赘袁家的路上。

“快点穿好衣服出门!佳祁的耐心可不是很好。”

“让她在门口等太久的话,这女人会发飙踹门的。”

楚凌宇再次回过神,连忙告诫自己。

他今天不知道怎么了。

从做了噩梦醒来后,脑袋里的思维就混乱的很,一直在东想西想的。

现在起床了那么久,还光着脚,仅穿着一条大裤衩。

一边洗漱,一边胡思乱想,转眼就花去了十多分钟。

想必这时候,一向极为守时的佳祁妹子,应该已进入公寓电梯了。

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楚凌宇,风风火火赶回房间。

忽然脚下一个趔趄。

整个身体失去重心,朝前扑倒。

要不是他反应及时,右手赶紧扶住了门框,差点就在地上摔了一个狗吃屎。

什么东西?

楚凌宇感觉到自己的脚底板,像似被什么胶水一样的东西给黏住了。

刚才起床时没有开灯,屋子的角落里显得有些阴暗。

他想弯腰下去,看看自己脚底下粘着的是什么东西。

黏性居然这么强,感觉自己脚板完全粘在了地上,根本抬不起来。

楚凌宇又不敢用力抬脚尝试,怕把自己的脚板扯下一层皮肉来。

那样的话,怕是会痛得路都走不了。

然而他这个腰,却没能弯下去。

卧槽!

原来被黏住的,不光光是自己的脚底板!

他刚才扶在门框上的右手手掌,也被黏住了!

当楚凌宇狐疑的目光,转移到手上的时候。

终于借着些许的光亮,看清了黏住自己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扯淡!

怎么会是这种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