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为什么要百般追杀我们。”许久,我说道,“为什么!说啊!”
“有没有听过达尔文对于自然界优胜劣汰的理论,我特别欣赏他的研究。”布莱克喷出一团烟雾,“有的生物不适应环境不再进化,就要被强者吃掉,说白了就是大鱼吃小鱼的道理。你们是我们的第一批试验品。你们在温室中生长,本就不应该到这种地方历练。你们只是一批小白鼠罢了。”
“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他妈的在说什么!”我扑了上去,但被护卫一枪托打倒,险些从直升机上摔下去,我站起来,试图再次逼近,但布莱克却拔出了枪,还是那支沙漠之鹰,和他到小镇找我时的那把毫无变化,只是这些年它杀的人更多了,今天也许会再增加一个。
“呵呵,这就是你所说的优胜劣汰是吗?”我握紧双拳,面不改色的问道。
布莱克冷笑一声,“我想是的。你也许不用往前走了。我给你两个选择。1,我给你一枪你从这里跌下去。2.自己从这里跌下去!我个人比较青睐第二种,我不太习惯杀人,你如果愿意的话,我们的罗杰斯队长会帮你的。”
“fuck,布莱克,你会下地狱去的!”
“嗯哼。”布莱克耸了耸肩!
我看了一眼高度,眩晕,这至少得有100米!如果从这个高度跳下去,即使还活着身上的骨头也没有一块完整的了。但我一咬牙,还是下了决心,在死亡和生存的希望面前,我宁愿选择后者,但愿我这次没有选错。
“我还会再回来的!布莱克!”
我纵身一跳,刀子似的烈风刮着我的面颊,一发子弹击中我的后背,但狂风让我暂时忘记了疼痛,我感觉我死了,鲜血一个劲的往外飚……
一切,真的要结束了。
第九十一章 穿越边境(上)
91
来自地狱的声音格外清晰,我孤零零的站在这凄凉奈何桥的中心,脚下腐朽布满青苔的石板好像在有节奏的发出响动,好像要把我赶到桥的那头去。新的一批孤魂野鬼被牛头马面用皮鞭驱赶着缓缓向桥的那头走去。那头,是黑漆漆的一片,好像根本望不到终点。
我没有枪……
我没有枪……
我没能叩响天堂之门只好来到这硫火的地狱,我真想跑出这个地方,去故乡妈妈的坟前,对她说:妈妈,请摘下我背着的枪,因为我再也用不着它。
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什么都来不及拯救你自己,抛开那一切不曾存在的过去,挥别一切,奔向毁灭的天意。
但我做不到!我无法停止想象!
“呼呼……”我已经死了吗?没有?还活着?还是上帝给我的最后一点时间让我对上天做虔诚的忏悔那?我还有呼吸。
我没有再去掏枪,而是翻过身来,把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我在等死。或者说是先忏悔,再等死。
我嘴里振振有词,诵念的是我自己都不明白的文字。
我也知道自己倒在了血泊中,身上多处伤口在‘嘟嘟’的溢出鲜血,像刚刚挖出的泉眼。
我认为上帝只给了我五分钟的最后时间,但我错了,我根本就他妈的没有死。
我没有表达出还活着时应有的兴奋,取而代之是一声长叹和一口鲜血。
“啊!”我惨叫一声,剧痛迫使我用双手拼命捂住左臂上的一个碗底大的大血洞!我坠落在地面上的同时,地面上一根巨大的木刺穿透了我脆弱的左臂。此时,只要我一动弹,木刺就会拉动胳膊里的肉质,那将是钻心的剧痛!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睁开眼睛,像一个初生婴儿一样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世界。这块土地对我来说真的很陌生。我应该还在伊拉克,但四周却是一片稀稀拉拉的树林子,这和我眼中的伊拉克有点不太相似,也许是人工种植的树木吧,深深嵌入我胳膊的这根粗大的木刺,也应该是人工的产物。
我坐起来,摸索着身上有没有什么医疗器械,哪怕是一把迟钝的军刀也行,但我像是一个可恶的乞丐,身上只有一枚可怜的吉列刀片!我夹住刀片,轻轻割开烂掉的息肉,然后慢慢将胳膊抽出来,我咬住树枝,青筋暴起,原本只需一分钟就可以搞定我却感觉时间像足足过了一千年!这个过程无疑是痛苦的。但我忍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只有挺过了这一关,才会有生的希望。
我撕扯下背心的一块布,在胳膊上毫无规律的一通乱缠,我没有任何药材,甚至连一口臭唾沫都难以酝酿出,我不知道自己已经昏迷多长时间了,看我这个虚弱情况,若不是练过应该早就嗝屁了,应该已经昏迷三天以上了。
我艰难的站起身来,全身像灌了铅一样,腹部的枪伤已经停止了流血,鲜血浸透了背心,看来失血过多也是我虚弱的一个原因。是啊,我这个天下第一大傻瓜几年前就给自己亲手挖了一个陷阱等待几年后跳下去,由此推论,我从前做过的决定一般都是错误之极的。
但我现在的首要目标是要找到——“水!”
都说阿拉伯半岛水比石油贵,我拖着即将歇菜的身体在林子里走了好几圈就是没见有任何水源,那这些树又是怎么生存的那?我决定,再继续向前寻找五分钟,五分钟后若再没有水源,我就钻开这些皮有盔甲厚的树木,汲取一些汁液出来。
五分钟很快过去,我出现在一处灌木丛生的陡坡上,脚下是黄土地,周围是高大的灌木,还是没有任何水源出现。但我不经意的一看,却有了惊人的发现。
高高的陡坡下,是一条公路。这当然不算什么,重点的是,公路上停着一列车队!
我居高临下,赶快埋伏在灌木丛中,强打起最后一点精神,睁大双眼观察陡坡下的车队。
车队总共有四辆军用卡车,还有一辆涂着‘un’大标志的斯瑞克步战车,周围还有一些带着多棱军帽全副武装的美军,看来这是维和组织的车队,美军负责他们的安全。
我不敢轻举妄动,强烈的饥渴感也在高度绷紧的神经中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眯起眼睛,用肉眼仔细观察他们的情况。
总共有9个步兵,都装备m16或者m4,车队两点钟、四点钟、12点钟和6点钟各有两名哨兵,还有一个装备m110的狙击手在公路旁歇息。
我得把他们引过来!这是我第一个想法,我与其在这里干坐着等死,还不如赌一把!也许等我把他们全部干掉,就会有喝不进的水和吃不完的罐头!看着士兵们大口大口的灌着生命之水,我才知道我曾经低估了它们的作用。
装甲车徐徐开动,似乎要在周边巡逻。
但面对装甲车厚重的装甲,我总不能把整棵大树抱起来砸过去吧!
嘿!说道树……有了!
这个灵感似乎从天而降,我没有枪,但我可以有——弓箭!
我闪进丛林中,取出那枚仅存的吉列刀片,用那该死的教官曾教给我的技法做一把弓,弓很快就完成了,然后我拽下背心上的一把线头,快速搓成一根麻绳,然后绷紧穿在树枝做成的弓上。箭就更容易了,我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削了10根锋利的木箭,并在箭尾缠上一些树叶做尾翼,然后我继续埋伏在地上,只不过再次成了一个杀人利器。
陡坡距离公路大概只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我能轻易放到所有的哨兵。
我拈弓搭箭,瞄准了一名正在车队不远处抽烟的哨兵。
“嗖!”我松开绷紧弓弦的手指,木箭迅速飞了出去,速度堪比子弹,然后轻易穿透了哨兵的颈部,那名哨兵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与世长辞了,而且因为他在所有队友视线之外活动,所以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啧啧,真是悲惨,但要怪只能怪他不遵守纪律出圈活动。
装甲车在陡坡下的林子中兜了一个圈子,然后又回到了自己的本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