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1 / 2)

盗墓之王 飞天 3413 字 20天前

“我知道了,谢谢。”我在心里惊叹连声,然后收线。

磁场紊乱现象如此之强,不但能吸走任何铁器,更可能对人类的脑部活动造成致命伤害,永远无法治愈。

我的眼前突然一亮,梁威曾说席勒的昏迷不同于飞月的被摄魂现象,那么会不会是他跟苏伦的探险过程中,突然陷入了强磁场的包围圈,导致脑部受损呢?

“风,我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出发吗?”梁威与六个队员收拾利索,枪弹也已经检查完毕,整装待发。

我突然改变了决定:“前面的天气情况几小时内会突变,有雨或者暴雪,所以,这次你的任务改为向来路上搜索,一个是接应妃子殿那边过来的人,我已经电话通知他们火速赶来;另一个,李康报告说溪流里出现了血水,我怀疑是小关他们出了事。”

飞鹰马上摇头反驳:“不可能!小关的武功和枪法都很厉害,为人又精明,怎么可能一晚上时间就——而且天气状况不会有问题,下雨还有可能,暴雪的话,简直是大笑话!”

他对整个队伍的领导权被我、梁威瓜分掉一部分后,明显有点心情不顺,所以语气非常粗鲁直率。

梁威低头想了想,有些犹豫不决。

一支队伍,本来就应该只存在一个领导者,我明白这一点,而且没有与飞鹰争权的意思。如果不是为了刻意降低探险活动的被关注度,我完全能够弃飞鹰不用,调度另外的人马进山。

“我去。”看得出,梁威心存疑虑,但还是服从我的差遣。

“随时电话联络,小心。”我欣赏梁威的沉稳胜过小关的飞扬跳脱。

飞鹰“哼”了一声,恼火地用力挠头,却碍着我的面子不好立刻发作。

梁威带人离开后,飞鹰也钻进了侧面的木楼,不再露面。

“只好再打扰一晚了。”我抬头向窗口的何寄裳歉意地笑了笑。暴雪一来便会封山,我们要待在这里的时间绝不会是一晚,至少一周以上。

“老天留客,岂敢辜负了它的美意?”何寄裳语调轻松,那么漂亮的女人,长年显露给外人的,却是如此丑陋不堪的面具,实在是一件极其残酷的事。她的目光一直盯在我身上,从头到脚地来回逡巡着。

小女孩不再哭了,只是喊着回家,但飞月问她的家在哪里时,她却只知道摇头。

“风先生,怎么办?”飞月无奈地摊开手。姑且不论是否累赘,带小女孩上路,一旦发生危险,等于葬送了她的性命,罪过可就大了。

“好好照顾她,龙格女巫不会抓个普通山民的孩子出来玩‘银针镇魂’,如果没料错的话,小女孩应该大有来历——”村寨里这么多小孩子,他们很快就会成为最好的玩伴,这一点根本无须担心。

时间过得特别快,我好像只在窗前翻了几页书,太阳便过了头顶,向西坠落。英文版的《诸世纪》一共有四十多个版本,我毫无遗漏地看过,包括面前这本。文字方面,已经没有什么新意,我看的是大哥杨天留下的那段话。

如果按何寄裳说的,这是一本“刀谱”,那么这几句话就是“刀法”。

记得江湖历史上最著名的几大武学高手,都曾语重心长地说过这样的话:“天下武功,无可不破,唯快不破。”

兵器、招式练到极端境界之后,已经进入了出招、破招、再出招、再破招的“死循环”境界,以至于近百年来十几次经典的高手决斗,竟然成了耐力与体力的较量。先是有三日三夜激战近千招的少林、峨眉掌门之战,又有七日七夜不眠不休的万招吐血激战,昆仑与天山两派掌门双双战死在雪山绝顶。

武功进入了势均力敌的“蛮力拼搏”阶段,已经失去了出奇制胜、一剑封喉的超凡境界,跟市井无赖的当街斗殴没什么区别。

第二部 一笑倾城 第二章 《诸世纪》上的刀谱

所以,很多有先见之明的高手才奋发图强,潜心研究将武学中的“快”发挥到极致的捷径。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出身美国三藩市的武学大师李小龙,运用“电击训练”法,在一秒钟之内可以旋风般踢出七腿,打遍美国无敌手,从默默无闻的江湖后辈,一举跃升为“截拳道”开派宗师。

手术刀很少提及大哥的武功,但他每一次提起目前江湖上各大门派的高手时,那种轻蔑之极的口吻无异于表示,这些人根本都不放在自己眼里,更别说跟“盗墓之王”杨天相比了。

“逾距之刀”的意义很容易理解,目光看到哪里,刀锋就在哪里,犹如手里握着一只强力电筒一样,在几十米距离内,按钮一动,对手便无处遁形。

“要将人的动作,练到接近光速,有多困难呢?”我每看完一遍这段话,都会在心里默默地问自己一次。

去三藩市参观李小龙纪念馆时,我曾跟他门下的一个三代弟子过招,对方一秒钟内能连续踢腿五次,爆发力可以空中踢碎木板,已经深得李小龙的真传,只是对方所谓的“快踢”仍旧不够快,我还是在他第二轮踢腿时,准确地抓住了他的右膝穴道,以快破快。可惜,没有赶上李小龙大师健在的年代,只有从录影带里看他连环踢腿的风姿了。

大哥留下的这本“刀谱”有什么意义呢?武学高手人人都明白“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道理,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又有多少?难道大哥就能达到“逾距”的境界吗?

我放下书本,踱到窗口,遥望对面的丛林。再过一个半个小时,就是昨天下午我看到大哥出现的时刻,所以我准备到对面去,看同样的影像会不会再次出现。

“风,打扰一下。”何寄裳飘然出现于楼梯口。

我笑着转身,只需要一秒钟就能揣测出她的来意,但我并不急于开口。

“你敢发誓昨天真的看到那一幕了吗?”她举着手里的一个巨大包袱,我闻见皮毛衣服特有的淡淡腥气,并且混合着樟脑丸的异香。

“发誓?有这必要吗?”我反问。在没得到自己需要的资料之前,昨天那一幕,是我唯一可供交换的筹码。她可以对大哥杨天的往事闭口不谈,对我心存戒心,我也可以暂且守口如瓶、以退为进。

“当然有——如果你希望听到大侠杨天的过去,我们或许可以做个交换。”她解开了那个包裹,露出一件蓬松华贵的豹皮大衣。

一眼看去,我就可以给这件整张豹皮裁剪而成的大衣定出价格——五万美金。随着美国人的大面积禁猎,世界裘皮市场上的极品原材料越来越稀缺,五万美金应该是它的最低报价,拿到国际展会上去,价格有可能连翻几番,也未可知。

我长吸了一口气:“这是……昨天我见过的……男人穿的大衣,千真万确。”在极力压制内心的惊骇之后,我仍然不能一口气把这句话说完。从大衣领上悬垂的那条豹尾围巾来看,尺寸、形状,跟我昨天看到的一模一样,豹尾的尖梢,恰好垂在大衣最下面的纽扣位置,穿在昨天那个人身上,自然而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无敌气概。

“对,这是他穿过的,但在离开时,却随手丢下,弃如敝屣。如果我能再见到他,第一句话就要问他,为什么明明决然离开,却又留下这件衣服,让我每一夜睹物思人?”她抚摸着衣服左腋下一个被精心补缀过的刀口,神情黯然。

我忽然觉得,何寄裳这个曾经名动江湖的五毒教圣公主,实在是值得可怜。像大哥那样的大英雄,肯定不会薄情薄幸,他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一刹那,我的心软了,不肯用任何条件来要挟她说出那些往事。对于我,大哥杨天的过去是页页精彩的传说;对于何寄裳,或许每一幕都会泪满衣襟。

“何小姐,再过一会儿我要到对面去,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会再次看到跟昨天同样的一幕。你要不要同去?那个人是不是传说中的‘盗墓之王’杨天,你比任何人都更有发言权。”

何寄裳喜出望外:“真的?”

我点点头,油然记起手术刀批评过我的话:“心软难成大事,闯荡江湖的高手,哪一个不是磨牙吮血、杀人如麻,刀丛枪林里一路砍杀出来的?风,这一点,会成为你人生之路上的死穴,如果不能勤勉克制,只怕最后悔之莫及。”

他说得很对,我有自知之明,但面对何寄裳和这个丛林里的小小村寨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有“到家了”的感觉,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甚至庆幸来自红小鬼的气象预报,可以令我再稍稍耽搁停留下去。

“谢谢你。”何寄裳迅速下楼,几秒钟工夫,再次轻快地飞奔上来,左手提着一把木椅,右手托着一张长条书桌。

“这些,都是当年他亲手打造的,一直摆在窗前。我希望……古木有知,可以……可以唤他回来……”

有她这样的女人对大哥用心良苦,我的心里也很觉得安慰。如果有一天我从现实世界里离开,牵挂我的,又会是谁?是苏伦?还是关宝铃?

何寄裳手脚利落地摆好了桌椅,顺手用自己的衣袖仔细地擦拭着桌面。打造桌椅的木头取材于极其珍贵的银杉树,看它的木纹肌理,至少有几百年的树龄,只有在这种深山老林里才找得到。桌椅的造型方正大气,表面没有打磨过的痕迹,看起来似乎是用某种锋利之极的刀切削而成。

“走吧?”何寄裳抬手摘下了自己的面具,露出满脸红晕,仿佛摆放桌椅等待情郎的怀春少女,刹那间年轻了二十岁。

其实,我很明白:第一,那些影像不一定会再现;第二,就算大哥再次出现于窗口,也只是浮光幻影,不会看到她的脸,也更不会与她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