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1 / 2)

盗墓之王 飞天 3299 字 20天前

卫叔阴沉着脸跃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车子“呜”的一声开动,掠过我身边时,我飞身跃进了敞开的后门。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卫叔的牢骚很快被淹没在引擎轰鸣声里,顾倾城已经一脚将油门踩到最底,时速表指针也忽的一下攀升到最顶点的红色危险区域。

唐小鼓死了,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等我们三个匆匆跳下吉普车,围着她的尸体站住,才发现卡库的强力开花弹,已经在她身上炸开了几个洞穿的窟窿。

卫叔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想必已经从飞月的呼叫声中,意识到了帐篷里发生的情况。他伸脚在唐小鼓身上轻轻踢了踢,闷闷地说了一声:“线索就这么全断了……”或许所有对唐小鼓存在怀疑的人,都是在有意地拖延时间,希望找到藏在她背后的指使者,我和顾倾城如此,飞鹰、卫叔、梁威莫不如此。

顾倾城吁了一口气:“卫叔,要他们好好埋葬她。”

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只要沾了蜀中唐门的边,身份立刻变得十分微妙,因为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唐门的人现身讨债,对于探险队来说,那将又是一场接近灭顶之灾的祸患。

“狙神”卡库的射击能力,这一次给我们帮的只是倒忙,但要这些异邦人明白中国人“放长线钓大鱼”的思维方式,又将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几句话内根本说不明白。

“风,帐篷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顾倾城皱着眉,“会不会是李康那边出了事?”

她对危险的嗅觉同样敏锐,也清楚地认识到,李康才是此时的重中之重,揭开“方眼怪人”的谜底,都要靠他主动献出李家画册的原版才能成功。不过很可惜,无论他们中的是唐门蛊毒还是异种催眠术,此刻随着唐小鼓的死亡,只怕都将成为永远的未知数。

“三个人,都成了毫无反应的痴呆,比植物人略好一点而已。”我只能实话实说,对顾倾城的猝然变色深感歉意。

“什么?李康也——这可有些麻烦了,怎么会这样?”顾倾城的头发猛然一甩,脸上不期然地显出一丝薄怒。辛苦了整晚徒劳无功,回到营地后刚想喘口气,却又遭到如此重创,接二连三的打击,换了谁都会觉得气馁。

我眺望着远处的隧道入口,昨晚洞里的一切,又一幕一墓地在脑子里回放着。那些石柱的出现和消失,并不是我们理所当然想像的那样,通过机关的操控而上升、下降,完成时隐时现的动作过程。

“石柱都是活的,是具有某种生命的,在液态与固态之间自由转换。那么,它们还是地球上原先的普通石头吗?是否经过了‘他们’的点化之后,成了崭新意义上的另外一种东西,因而具有了匪夷所思的特性?龙格女巫呢?如果她的异能来自于‘他们’,是不是还能保持地球人的本性?至少,她还记得大哥杨天,心里对他还有感情,时时为他着想……”

我很想弄清楚“他们”到底是谁,就算是一群长着方形眼睛的外星怪物,也得见到他们的本来面目,把苏伦找回来。

外星人劫掠地球人做为试验品的个案,隔三岔五便刊登在欧洲《飞碟探索》杂志上,我必须得抓紧时间进行,而不是坐等苏伦失踪的故事也成为杂志上的传奇范本。

“风,昨晚那个神秘女人,会不会是唐心?”顾倾城仍旧没能沉默到底,还是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我果断地摇头否认:“绝不会是她,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顾倾城将乱发拢向脑后,眯起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地凝视了十几秒钟,忽然一笑:“如果你的判定完全失误呢?听说她在埃及沙漠里神秘消失了,而且还带走了埃及总统的特使?”

这些不是听说,而是来自于铁娜为我写的那本自传。神秘的蜀中唐门,一直都是诡异电影最愿意添加的噱头,铁娜聘请的那些无良作家肯定也乐此不疲。

“对,她消失了,不过跟隧道里的龙格女巫无关,那个女人绝不是唐心!”我转开脸,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探讨下去。

“证据呢?风,我只相信证据——”顾倾城的语气也越来越坚决,但这种措辞让我既熟悉又陌生,禁不住淡淡地笑着回应:“顾小姐,你这句话,不像是古玩界的高手,倒有点类似于美国军警逼供办案时的手法了。”

“呵呵呵呵……”顾倾城笑了,掸去了袖子上的浮尘,轻松地转身:“好,相信你,埃及来的无敌勇士。”

她的神情,似乎有一点点不自然表现出来,令我感到稍稍困惑。

第六感太敏锐的人,有时候会被自己的感觉所迷惑,反而大量分心。其实顾倾城向我说过的那些话,关于“鸾凤归来兮”古琴、关于她的一双植物人父母——我都完全相信。这一点,在其她女孩子身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她的每一句话、声音、笑容都能让我心境平和,甘之如饴,在一日三变的危险环境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最有效的镇定剂。

卫叔摘下对讲机,准备呼叫营地里的人过来。

唐小鼓的身子突然一动,我提气大叫:“退后,小心——”

他们两个对于一个确信无疑的死人毫无戒心,只有我明白,蜀中唐门的人就算是死也会死得与其他人完全不同。

顾倾城缩在我的身后,脸贴在我肩膀上,精神重新紧张起来:“怎么了?”

唐小鼓身子下面,缓缓露出一条粉红色的虫子,像是一条雨后的蚯蚓一般,极其柔软灵活。

卫叔“啊”的一声惊呼,伸手掏枪,但手只触到枪柄便停了下来,泥塑木雕一样。

“卫叔,你去找些枯枝柴禾来,顺便抽半升汽油,也许我们该为这条小虫举行个火葬仪式。”我冷静地吩咐着。

卫叔愣了愣,抽出手枪递给我:“风先生,拿去防身。”

我摇头拒绝了他:“不必,‘红白黑三寸虫’发起狠来,枪弹是没法让它的荼毒彻底消弥的。”

那虫子向前蠕动着,露出身子的第二节,竟然是雪白色的,如同剥去壳子的虾仁。它的第三节一定是漆黑如墨的,并且每一节都是精确到极点的一寸长度,所以才会被江湖中人称为“三寸虫”。

那是川蜀“虫蛊”里的一种高明手段,豢养虫蛊的人,把它下到别人身上,对方就永远不能再长高长大,并且成为养蛊师的药人,任何时候都老老实实供自己差遣。

从痴痴呆呆的唐小鼓头发里找到药包后,我被她的第一层假像所迷惑,以为她是绝对的受害者,而没有向更深的层次考虑,更没把她列为大敌,终于导致了今天飞鹰他们三个的受制。

卫叔追悔莫及地长叹:“看到唐小鼓那么精明的小孩子,我早该想到这种虫子的!”

他谨慎地缓缓退后,去寻找柴禾。

几乎所有的蛊虫都怕火,但普通柴草产生的火焰,对某些高明的虫类影响很小,它们的身体表面覆盖着可以随时密闭的坚硬鳞甲,可以抵抗十五分钟以上的烧灼。如果能在虫子身上泼洒汽油,提高燃烧温度,应该能彻底销毁它。

虫子从唐小鼓身体下面完全露出来之后,红白黑三色的身子在青色地面上分外鲜明。按照云、贵、川大大小小几百个养蛊师部落里的遗传古训,越是颜色尖锐鲜艳的蛊虫,其毒性、凶性、灵性便越是出奇,除了蛊虫的主人,外人绝对难以制服。

养蛊师是江湖上最神秘、最狠辣的职业之一,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都不敢轻易惹怒来自云贵一带的高手。

“风,唐小鼓对李康他们下了蛊毒,咱们是不是该留着三寸虫的命,也许对救治他们有所帮助?”顾倾城在我耳边低语,香气阵阵传来,发丝更是不住地在我脖子里拂动着。

我又何尝没有如此想过?只是三寸虫的威力,早在清朝末年大侠龙卷风的那本《蛊毒天下》上就有过不下几百条记载,虫子一旦离开死去的承载体,性情就会变得无法预料,就连养蛊师也很少期待再次将它收回来重新利用。

龙卷风曾经郑重地朱笔标注过:苗疆有十大蛊虫无法回收,妄动贪念者,必定被虫所害,切记切记。

三寸虫排在“无法回收”之列的第三位,性情之狂暴仅次于“迷魂妖龙”和“春点头”。我跟顾倾城都不是养蛊师,在三寸虫面前,只图自保就好了,绝不应该动别的念头。

我用摇头代替了对顾倾城的回答,但她接着说了下去:“有些蛊虫,对琴声有天生的喜好,就像印度的耍蛇人用笛子来驱使眼镜蛇跳舞一样,也许我可以试一试?”

她已经跃跃欲试,但被我张开双臂拦住:“顾小姐,我跟令兄是好朋友,如果你在我身边出了事,他一定不会放过我,所以,还是小心行事的好。”

第四部 星芒大阵第七章 红白黑三寸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