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2 / 2)

话是这么说,最后林则还是买了一只银镯子,其实他当初带的那对龙凤镯就是想送给未来老婆,可惜金子太显眼,这银镯这倒是可以。

给胡巧带上,林则轻笑道:“很漂亮。”

胡巧害羞的低着头,只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又跟着林则买了雪花膏,暖水瓶,锅碗瓢盆,各种调料。

“林则。”

林则闻声回头,是林向阳他们。

“你们这是买东西还是搬东西?”杜南星看他们装的背篓还有手上提的东西,惊道。

“以前一个人随便对付一下就行,现在不是成家了,总得置办些家私。”林则看了眼他们手上的东西,就是一些简单的日用品,笑道:“遇到你们真是太好了,赶紧帮我搬些东西。”

几人惊疑的跟着林则去了布铺,发现那么多布,路遥摸着那匹红色的布羡慕道:“买这么多,用的完吗?”

就是在北京的时候,想要做身衣服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攒好几个月的布票,都知道林则家里殷实,但不知道他这么富裕啊!

同行有两个女知青不断在后悔,早知道林则家底这么厚,拼着脸皮不要也得倒追他。

梧桐乡的老乡见林则买了这么多东西,尤其那两把暖水壶,别提多羡慕。

“这个可是好东西,冬天就不怕没热水了。”其中一个大汉小心的摸了摸,“这得几张工业券?”

“三张。”林则打趣道:“为这两只暖水瓶,我的工业券是见底了。”

刚想说什么的路遥扁了扁嘴,低下头不说话了。

到村口的时候,杜南星林向阳帮着他把东西提回家,路过的村民瞪大双眼好奇的看着,有些东西能藏住,暖水瓶和布可藏不住,众人看着跟在林则身后,小媳妇一样的胡巧,都觉得以前被这小丫头外表给懵逼了,瞧这精明的,人林知青才来那么几天就知道贴上去。

就这家底,懒点怎么了,他家里随便寄点票和钱给他就能过上好日子。有那家里有女儿的,各个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传闲话了,不然也不会逼着林知青娶胡新民家的闺女,白白便宜了他家。

“我看最后悔的该是胡新民才是,瞧他做的那事,连顿饭都不招待新姑爷,还让女儿一个包裹就嫁了,现在见林知青这家底,我看他吃不吃的下饭。”

林则不管村里的人怎么想,拿出两斤硬糖,带着胡巧挨家挨户的分糖。

“吴二叔,我是林则,这是我媳妇胡巧,给您喜糖,不多,就是想叫大家也沾沾喜气。”

糖块难得,话也客气,接了林则这两块糖,村里的婆娘们算是被堵住嘴,再也不好在背后论人是非。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所有亲的支持,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谢谢童小开心的地雷,爱你,么么哒(づ ̄3 ̄)づ╭?~

好基友的文,喜欢的先点点收藏:

《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gt

文案:

穿到一本爽文是什么感觉?

而且还是缺衣断粮的七零年代?

成为一个可怜兮兮的小知青。

多亏从21世纪带过去一个鹌鹑胃,吃啥都顶饱~~

中间还开了个金手指,发现了一个外挂的空间~~

女主升级无敌打脸巨爽玛丽苏,只可惜——何小丽成为那个频频被打脸的女配,这样要怎么破嘛(此处省略感叹号五百个)?

【本萌的设定如随身空间、鹌鹑胃、穿书,均没有科学依据,考据党绕路走】

第13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0

分完糖回家,两人也没闲着,胡巧和面,林则剁肉,昨天知青所那么多人来给他们办婚礼,今天刚好买到这么多肉,林则就想着干脆包饺子回请他们。

等和完馅,林则过去叫杜南星他们,几人听他说请吃饭,说什么都不愿意去。

现在不比以后,谁的粮食都不富裕,当初胡支书借他们的粮食,饶是再节省,现在也快要见底,昨天林则那是相当于结婚宴,必须办的敞亮,可哪有见天这么吃的。

“行了,我面和馅都弄好了,就等你们过去帮着一起包,赶紧的,大热天的,放到明天也馊了。”

没法子,几人跟着他一起去,就见桌上一盆子肉,另一边是满满一盆的韭菜鸡蛋,几人咽了咽口水,具是摇头,“不行,你把这肉炸了,或者用盐腌一下,可以吃很久,哪能一顿吃了。”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难得吃顿饺子,赶紧的,快洗手包饺子。”

就像林则说的那样,难得吃顿饺子,所有人都吃的特别的开心。

等收拾完,天已经黑了,林则去后院洗了澡休息了一下,约莫八点左右,村里的人都已经睡下,林则拿上手电筒,和胡巧说了声就出去了。

在外面故意晃悠了一个多小时,林则才担着肉回来。

“这么多?”胡巧看到猪油板,兴奋的直接上手掐了掐,“这头猪肯定很肥,不然这猪油板不能这么厚,我们赶紧熬油,不然放明天就坏了。”

这里少说能出十几斤油,看着锅里兹啦啦熬着的油,香气扑鼻,还好他们住的偏,这要是边上有人,半夜都能香醒。

“别煎的太老,猪油渣炒菜包饺子都好吃。”林则小时候最爱爷爷做的油渣饺子了。

“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