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老太太理了老半天,肉痛的拿出两张百元大钞,还有几张十块一块五毛的零钱递给林墨:“一会儿多买点东西,你三爷爷跟着我们忙了一下午连口水都还没喝过。感冒也不是小病,你自己紧着点,反正家里大的钱都花出去了,不差这几个钱。奶奶还指望着你以后挣钱给我养老呐。”

林墨接过钱,笑着安慰道:“我晓得,奶奶放心,以后我把您老人家养得白白胖胖的。”

“油嘴滑舌,你快去快回,别让我担心,知道吗?”虽然知道林墨不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老太太还是忍不住叨念。

“我知道。”

外面下起了毛毛雨,吹着风,湿冷湿冷的。林墨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直接去省医院的门诊部。排了一小会儿队,轮到他,医生给他量了量体温,发现他有些低烧,再仔细询问了他的症状后,给他开了三剂针剂,好几小袋小药丸四天的量,花了他差不多五十块。饶是林墨经历过十多年后进次医院脱层皮一个感冒三百起的年代,也不禁有些肉痛。

爸爸一个月的工资才四五百呢,这几包小药丸耗了他十天的薪水,黑,真黑。

针剂需要饭后注射,林墨随便在门诊部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个面包,买了瓶矿泉水,就着矿泉水把面包啃了,返回门诊部打了针。

休息了一小会儿,雨停了,他去医院外面找餐馆。

林墨上辈子就没来过省城几趟,而且都是好几年之后才来的,对省城的路线实在不熟。他连问了几个人,才在医院附近找到一家中餐馆。

这会儿已经七点钟了,锦城冬天的天气黑得早,天气又冷,中餐馆里没什么客人。林墨去点了一份麻婆豆腐,两份红烧肉,一份土豆盐煎肉,外加一份炝炒白菜,打包带了回去。因为地段关系,餐馆的价格偏贵,几个菜加上三份足量的米饭,花了林墨三十多块钱。

相比l县的消费,省城要贵太多了。回医院的路上,林墨想着爸爸的手术做完了,也不可能马上回县里去,最少也得在这边呆上十天半月。等爸爸的手术做了,三爷爷肯定要回去的,不管怎么说他家里的事情也不少。他和奶奶不可能一直住医院里,饭菜也不可能一直在外面买。一来太贵,二来爸爸也需要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伤才能好得快些,外面卖的东西哪有自己做的好。

或许,可以再麻烦三爷爷帮忙找个住宿的地方。

打定主意,等找地方吃了晚饭,林墨把自己的想法给林常青说了。

林常青暗道这孩子果然心细,想事情也想到极为周到,心里对林墨又满意了好几分。以前没怎么接触还不知道,原以为林墨就是个聪明文静会学习的好孩子,没想到他小小年纪办起事情来,比一些大人还稳妥周到,可惜偏遇上了这种事,不然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肯定就是他了,真是可惜了。

“我来的时候,你海叔就说了,他在这附近有一套房子,他平时也就办事的时候会过来住,平时都空着,明天我就带你们过去认认地方,老幺出院之前你们就安心住那儿吧。”提到儿子,林常青眼睛里透着得意。

老太太忙说:“这怎么好意思……”

林常青呵呵笑道:“老嫂子还跟我客气什么?你侄子的地方就跟你家一样,随便住多久都没问题。”

又是借钱,又是帮忙跑关系,现在还借房子给他们住,简直是帮了他们天大的忙了。哪怕老太太再气愤王艳艳,这下也不好再迁怒到林常青身上。老太太心里跟明镜似的,林常青这一桩桩一件件忙前忙后,相当于救了她儿子一条小命啊。再拿王艳艳的事情说事儿,那就是不懂事拿乔得理不饶人。再说,林常青介绍这桩婚事也是出于好心,谁知道王艳艳是那么个东西呢?要怪还是得怪王艳艳那个挨千刀的狐狸精。

老太太叠声道谢,绝口不再提王艳艳的事情,林常青也乐得揭过这一页。

手术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半。林建的情况暂时稳定了,但还需要在重症病房观察一段时间才能转到普通病房去。

林墨透过病房的窗户,看到爸爸静静的躺在床上,不禁微微笑了笑。不管怎么样,爸爸至少保住了一条腿,家人的命运已经脱离了既定的轨迹,一定会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十一章 小试牛刀

林海的房子就在省医院附近,步行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很近。房子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有人长住的样子,只简单装修了一下,贴了地砖摆放着些最基本的家具连电视都没有。林墨他们去的时候,屋子里到处都是灰尘,收拾了好半天才弄好。房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每个房间都差不多,主卧就比另外两间客卧多了点儿家具而已,大体看着跟外面旅馆差不多。

林海因为生意关系,时不时需要到锦城弄点批文办点手续什么的,他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方便来锦城办事的时候住一下,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房子升值。98年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不温不火的,出于升值考虑买房的人不多,不过,林海好歹是做建筑方面生意的,消息比一般人灵通,手里有闲钱,又是熟人的房子,索性就买了下来。

林墨羡慕的想着,要是他现在手里有钱,一定买它十几二十套商铺放在那儿妥妥的,保证一辈子吃穿不愁。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嗯,壮士仍需努力,早晚,面包和房子都会有的。

有了落脚的地方,老太太心里总算踏实点了。冲着林常青诚挚感谢并狠狠夸赞了林海一番,林常青乐得嘴角扬着半天都平不回去。青桐村里的人都知道林海有钱,但是具体有钱到什么程度可就没人知道了,他娶了城里媳妇还搬到城里做了城里人,在大家看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谁能想到他在省城里也有房子呢?

虽然国人信奉财不露白,可还有句老话不也说了吗,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林常青不可能到处去告诉别人,自己儿子究竟有多能干多有钱,但‘偶然’被人得知,再让人狠狠羡慕真心称赞一把,那种满足感是很难形容的。对老人来说,有什么比后人有出息更值得高兴、更想要炫耀的呢?

林常青按捺不住眉眼间的得意,再三告诫老太太和林墨,回村后千万不能对别人说房子的事儿。偶尔满足一下虚荣心是一回事,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就是不好了。老太太满口应了下来,等林常青回去了以后,拉着林墨好生叨念了一番。

“乖孙,你海叔家的房子真漂亮,放着这么漂亮的房子不住,真可惜。”贴着地砖,墙壁刷的雪白,还装着漂亮的吊灯,这样的房子在老太太眼里已经是顶漂亮的了。

老太太嘴里说着可惜,眼中更多的却是羡慕。你说同样是人,林海也没读两天书,怎么就这么大出息呢?

林墨整理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食材,笑道:“奶奶,等我以后有钱了,我给你买别墅,比这更大更漂亮。”

老太太拿过一个大土豆,边削边说:“尽知道哄我开心。不过,我相信我乖孙将来绝对比海子更有出息,奶奶也不要别墅,到时候你就给奶奶买套京城的房子,奶奶天天早上上天门广场看升红旗,看主席像,没事儿再去爬爬长城。”

听到‘京城’二字,林墨恍惚了一下,看着老太太故作苦脸道:“奶奶,你真有眼光,京城的房子可比别墅贵多了,看来我得好好努力了。”

林墨从‘醒来’到现在,不过才过了一整天多一点而已,他却觉得自己像过了一辈子似的,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清晰印刻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竟像是前生往世一般,泛着陈旧的黄色,许多熟悉的人也变得黯淡起来。

不知怎的,林墨又想起了韩勋。想起了他朦胧恍惚中听到那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顿时变得闷闷的,泛着些微悸痛。曾经,他们是因为陈俊曦而相识,但是这辈子他已经决定了要改变命运的轨迹,他们之间……算了,一切随缘吧。

“……乖孙,怎么眼睛这么红,你可别哭,奶奶不要房子了……”老太太乍一抬头,看到宝贝孙子眼睛红红的,立刻心疼得跟什么似得。

林墨把眼睛里尚未形成鳄鱼泪的水汽给憋了回去,眨了眨眼睛说:“我没哭,我就是有点担心爸爸。”

林建现在还在重症室观察中,从昨晚做完手术到现在,他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他的情况很稳定,理论上不会出什么问题,让他们先回去休息一下。

林建和老太太都一整晚没合过眼,上午又跟林常青一块儿过来看房子,实在熬不住了,就回来这边睡会儿。林墨吃了感冒药,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他见奶奶还在睡觉,就揣着昨天剩下的钱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回来。

奶奶叹息道:“是啊,你说万一你爸要是知道王艳艳的事情,可别气出什么毛病来吧?邻村那个张老五,可不就是因为老婆跟人跑了,一直疯到现在吗?”老太太越说越着急,差点把刀削到自己手上。

林墨忙安慰道:“肯定不会,爸爸的心理素质比张老五强多了,再说了我们家有没有精神病史,你放心,不会的。”

老太太欲言又止,林墨他妈妈程缓缓因病去世的时候,老幺可不气得就跟疯了一样吗?她打心眼里喜欢程缓缓做她儿媳妇儿,漂亮懂事孝顺又能干又有文化,跟戏里唱的仙女似的。可她毕竟去了,她又怎么忍心看到儿子一天天过着魂不守舍的日子,否则又怎么会急着给林墨找后妈呢?她千求万求终于让儿子松口答应娶王艳艳进门,可哪知竟是个丧门星,还不如不娶的好。

自从知道王艳艳是个什么货色,老太太悔得肠子都青了。再一对比前儿媳妇儿,就老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子。可是日子总得过,原以为林书都这么大了,老幺家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哪知竟天降横祸。

老一辈的人思想保守,老太太断不会在林墨面前说他爸妈的是非。不过,林墨到底不是真正的未成年人,奶奶没说出口的事情他都明白,有些事情他甚至知道的比奶奶还清楚。

“我是担心爸爸左腿截肢了,中学肯定不会再要他了,他以后该怎么办,真要天天闲在家里,他肯定受不了。”

林建没有这年代知识分子的那些臭毛病,在学校他能好好当他的老师,回家里把衣服裤子一换,农活干得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否则以他微薄的工资,和懒惰成性的王艳艳,怎么可能修得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