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于是,当第二天戚暮从睡梦中转醒时,他刚打开手机,看到的便是郑未乔连续十三条短信,从凌晨1点多发了第一条后,一直发到凌晨3点钟才肯罢休。

戚暮一边喝着刚从微波炉里热过的热牛奶,一边看着郑未乔这情绪激动到连标点符号都不大会用的短信,他的目光在郑未乔最后一条短信上停留了许久。

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看似若不经意地敲着,发出有节奏感的音律。良久,戚暮终于给郑未乔回了个电话,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对方的话语。

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电话那边刚被接通,戚暮就轻叹一声,道:“郑哥,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你被退了稿子很伤心……

“戚暮,你醒了?!诶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戚暮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郑未乔激动异常的声音便通过小小的电话听孔传来:“我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等会儿我去接你吧,你嫂子也很高兴,特意为你烧了几个菜,你来尝尝。”

“……”

被退了稿子还这么高兴?不会已经是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吧?

戚暮眸子一凛,赶紧道:“郑哥,你不要强颜欢笑了,只是被连续退了十二家稿子而已,我相信还是有杂志会收你的稿子的。如果实在不行,我去找谭老说说,看看他有没有熟悉的……”

“嗯?强颜欢笑?小七你在说什么啊?”

“他有没有熟悉的媒体……”戚暮的声音陡然一停,他猛然想到饿了什么,然后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你不是因为一直被退稿子特别伤心,才一晚上发了十三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一直被退稿?”

“……”沉默了许久后,电话那边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郑未乔难得大笑地说道:“小七啊,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这篇稿子的主题就是介绍你在昨晚的音乐会上的表演,而这些杂志拒绝我的稿子的原因……是他们的主编或者是主要写手要亲自为你写稿子啊!”

“……?!”

“小七啊,这真是太好了!不多说了,见面再聊,我现在就去接你啊!哈哈!”

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戚暮还稍稍怔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他走到硕大的落地窗前时,他不由眯了眸子,有些迷茫地看着东边的地平线上、那一轮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

那阳光实在是太过炙热灿烂,即使今日的天空中密布了厚厚的云层,它也没有阻碍地穿透过来,将光线洒在这片沉睡已久的大地上。金黄色的日光落在青年的头发上,仿佛为之镶上了一层金边。

过了半晌,戚暮才倏地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无奈地呢喃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啊,我还以为郑哥是在担心以后没有饭碗了呢。”

26层的视野极其开阔,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玻璃上,形成一团模糊的影子。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同一片的玻璃上,还倒映着另一个男人高大沉默的背影。

与戚暮这间小单身公寓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间占地极广的高级公寓。下层便有200多平米的面积,上层的面积更是达到了近300平米,整个房间风格是黑白色为主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房间的主人一样,似乎寡言少语。

而此时此刻,闵琛正背对着玻璃站在窗前,低下头认真严肃地拿了一小颗方糖轻轻放入咖啡中。等到那白色的糖块渐渐染上了浅褐色的咖啡后,他才端起杯柄啄了一口。

“……”

又是两颗方糖被放入咖啡杯中,此时此刻,男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品尝起来。

窗外阳光明媚、碧天白云,秋日清晨微凉的秋风吹过天空中散布的云絮,让它们仿佛柳絮轻拂一样四处飘动。

真是一个……好天气啊。

——两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齐齐感慨。

第二十八章

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

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

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

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

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

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

“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

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

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

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

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