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 / 2)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

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

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

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

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

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

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

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

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

“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

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

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

滚出维也纳!

第二十九章

自《音乐殿堂》、《音乐之声》等多家知名古典音乐媒体报道了谭老组织的那场小型音乐会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这场音乐会的热潮却始终没有散去。

就业内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对这场音乐会的评价颇高。原本音乐会邀请演奏的大多便是华夏有名的音乐家,他们也没有发生临时状况、全部成功演出,因此从可欣赏角度来说,这场音乐会确实算得上今年最为出彩的演出之一。

而且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名“陌生名字”的年轻人,在音乐会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戚暮这个名字其实他们都还能从遥远的记忆里翻出来,但是毕竟是接近十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出现过了,突然这么光芒四射地归来,让他们也只能齐齐感慨一句:“真是青年才俊啊!”

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古典音乐原本就是个听上去十分高雅的东西。当别人都在听勺子兄弟的小梨子时,他们问你在听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回答上一句“听什么?我在听巴拉基列夫的《伊斯拉美》啊”。

瞧瞧,这逼格是不是一下子就上来了?

尤其是这个演奏出唯美小提琴声的人……他·还·是·个·帅·哥!

那叠加效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让所有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或者了解皮毛的人,彻彻底底地沦陷,只得高呼一句男神。

于是,在戚暮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业内、非业内的乐迷喜欢上了他的琴声和……脸。而此时此刻,戚暮也永远不会想到,有不少小姑娘因为他的原因而买了b市交响乐团巡演的专辑,听着那雄浑磅礴的古典乐,纷纷高呼:“教练,我想学小提琴!”

漂亮得不像实力派——这是不少乐迷对戚暮的评价,同样也是《音乐之声》的编辑李玫对戚暮的看法。当她看到那个在郑未乔身后进入编辑室的青年时,李玫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成为了一个时尚杂志编辑,亲眼见着了某位t台模特进场。

“李姐,这就是小七,今天真是要辛苦你们了!”一边说着,郑未乔一边将手里的盒装小蛋糕分给四周的人,道:“听说今天是由李姐你进行专访啊,我就在一边等着好了。”

《音乐之声》是华夏一流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虽然比业内前辈《音乐殿堂》稍稍差了一些,但在华夏已经是拥有不轻话语权的专业杂志。一般而言他们所进行专访的人选除了业内前辈,比如谭老、杜胜外,就只有获得某项大奖的音乐家了。